沙兰站
清置,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市西南沙兰镇。《清一统志·吉林二》 “额赫茂站”条下:“毕尔罕毕喇站,又东南六十里至沙兰站。”
清置,即今黑龙江省宁安市西南沙兰镇。《清一统志·吉林二》 “额赫茂站”条下:“毕尔罕毕喇站,又东南六十里至沙兰站。”
亦名野河。即今河北南部槐河、北沙河。源于今河北赞皇县西南,经元氏、高邑、赵县至宁晋县南注入宁晋泊。《元和志》 卷17赵州平棘县: “槐水,一名白沟河,南去县 (按: 平棘县即今赵县) 二十五里。” 《方舆纪要》 卷14赵州柏乡县: 野河在 “县西北五里。一名槐水。源出赞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札萨克多罗弼哩克图郡王※舍楞从子,巴图尔乌巴什子。明末,因祖辈未随土尔扈特部西迁,留牧伊犁境内。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随叔父舍楞逾喀喇玛岭奔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归牧于敦罗布喇什治下的土尔扈特汗国。三十六年(1771),复随渥巴锡东返
在今湖南岳阳市东南。《方舆纪要》卷77岳州府巴陵县“偃虬堤”条下:“又白荆堤,在府东南十里。与㴩湖相近。”
南朝宋元嘉九年(432)置,属新城郡。治所在今四川中江县西北二十里。南朝梁属伍城郡。北周明帝时废入伍城县。古县名。南朝宋元嘉九年(432年)置,治今四川省中江县西北。齐属广汉郡。北周明帝初废。
官职等级。北魏官员等级分正、从九品,品内又分等则谓之阶,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令,每品分上、中、下三阶; 二十三年令,从三品以上不分阶,四品以下每品分上、下两阶,依考格迁转,五等爵及从五品以上者可以阶当刑两岁,亦可转让。北齐官品,四品以下每品分上、下两阶。隋
吐孙。孝文帝时,位至右将军、河州刺史。
读音:É'r羌族姓氏。本房名,或以代姓。“俄日”,汉意有“鱼”、“大王” 两重义项。其后分族,或谐“鱼”音而改为“余” 氏; 或改从“王”姓。见 《中国人的姓名羌族》。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五位赞普。姓勃窣野。※索赤赞普与王妃多美美之子。藏史称以其高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达赤赞普嗣。
原名白水村,宋改今名。即今浙江金华县东含香乡。清光绪《金华县志》卷3《乡里表附市镇》:含香市在“县东三十里”。相传宋张辅归田于此,寻被上召,因患口疮,含鸡舌香入对。上嘉其贤,赐所居之地曰含香。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汉初诏令即由御史大夫下相国,相国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或以为即御史中丞。官名,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通典职官六中丞》:“初,汉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亦谓中丞为御史中执法。”注:“晋灼曰:中执法乃中丞也。”参看“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