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
即今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西北一百零六里康普乡。清为康普土千总女禾娘驻地。纳西语 “康普” 意为沟梁上面。因村建于两条山沟间的坡地,故名。
即今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西北一百零六里康普乡。清为康普土千总女禾娘驻地。纳西语 “康普” 意为沟梁上面。因村建于两条山沟间的坡地,故名。
见“男大须婚,女大须嫁”。老舍《骆驼祥子》14:“我这才是头一回……~。”
西晋建兴元年 (313) 以避愍帝司马业讳改邺县置,属魏郡。治所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寻废。东魏天平初复置,属魏尹。北周建德六年(577) 移治今临漳县西南十八里旧县村,属相州。隋属魏郡,唐属相州,金属彰德府。元属彰德路,元末废。明洪武元年 (1368) 复置,十八年 (1385
源见“不疑诬金”。指受人误解。清吴伟业《短歌》:“胠箧从他误攫金,告缗怜我非怀璧。”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置,治所在泉州 (今福建泉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地。次年改置泉州行中书省。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治泉州(今属福建)。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次年改泉州行中书省。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详见“签判”条。
二卷。唐窦息(生卒年不详)撰。窦蒙注。窦息,字灵长(考《述书赋》之末窦蒙之文,称“吾第四弟尚辇君,子灵长翰墨,厕张、王……”,其字似应为“子灵”,更兼其兄窦蒙字为“子全”,故存疑),扶风(今陕西扶风)人。曾官至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窦息“文章凌班、马”,
在今陕西华县西。《山海经 西山经》:英山 “禺水出焉,北流注宗招水”。《水经 渭水注》: 禺水 “出英山,北流与招水相得,乱流西北注于灌”。
【介绍】:或称山稽。传说中远古时人,为黄帝师。
【介绍】:明湖广安陆人,字云峰。成化元年举人。授麻哈州知州。居官五年,使民渐习汉俗。擢怀庆知府。正德初以不赂刘瑾,辞归。卒年九十一。
同“东山再起”。明张煌言《祭建国公郑羽长鸿逵文》:“悬拟壮猷,东山复起。夫何讣闻,遽骑箕尾?”见“东山再起”。《浪迹丛谈》卷2:“凤池诒令子,喜听~,一门济美报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