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路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为内侍省押班,以亲信用事,与知閤门事兰公佐友善,每邀公佐至其舍,必纵饮大醉,至晚始归,尝泄露禁中机密。刘光远被劾,他与内侍陈永锡受其贿赂,尽力营救,为谏官所劾,高宗诏永锡与祠,谞送吏部。后累官均州观察使。卒,赠保信军节度使,谥忠定。
见“怒发冲冠”。南朝宋徐爰《旄头说》:“臣谓壮士之怒,~,义取于此。”
读音:Bt【综】 清正红旗蒙古前锋维常之妻为布特氏(260)。
【生卒】:1220—1298【介绍】:宋元间抚州乐安人,字光甫。年二十一贡于乡,屡试礼部不利。授德化县丞,丁母忧归。入元不复仕。
四卷。明彭时(1408-1475)撰。彭时,字纯道,安福(今属江西)人。正统间进士第一,授修撰,累官至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进少保,谥文宪。著有《彭文宪集》(《可斋杂记》已著录)。此集原本十卷,年久散佚。此本为其六世从孙彭笃福所编刻,盖掇拾残剩之帙而成之,凡四卷。因而
在今山东蒙阴县北。1943年11月,日、伪军对鲁中抗日根据地进行 “扫荡”,八路军鲁中军区主力部队已转移至外线作战,留在内线作战的第十一团八连凭借山崮天险,坚守沂蒙山区朴里以北的南、北岱崮阵地,血战十八天,抗击了日伪军两千多人在飞机、大炮支援下的连续进攻,以伤七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文宗至顺二年(1331),掌文宗潜邸扈从之臣。辖宫相都总管府、膳工司等机构。顺帝时罢,至元六年(1340)将其司属划归资正院。官署名。元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置,领文宗潜邸扈从之臣。秩正三品,以都总使为主官,员额二人;下设同知、副使等官。所
即今广东和平县西北浰源镇。明于此置浰头巡司。
【生卒】:1637—1701【介绍】:清福建漳浦人,字元起,号静庵。进“平海条陈十便”于总督姚启圣。启圣用其策,平台湾。以功授直隶霸昌道。历湖南布政使,官至太常寺卿。
一卷。旧本题宋陈师道(详见《后山丛谈》)撰。是书为评论历代诗歌之作。《文献通考》作二卷。此本一卷,疑后人合并。本书又称《陈无已诗话》或《后山居士诗话》。陆游《老学庵笔记》深疑《后山丛谈》及此书,且谓“丛谈”或其少作,此书则必非陈师道所撰。据《四库全书》编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