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 (崑) 山县
南朝梁大同二年 (536) 分信义县置,属吴郡。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昆山之北。《元和志》 卷25昆山县: “因县有昆山,故名。”陈属吴州。隋开皇九年 (589) 废,十八年 (598) 复置,属苏州,大业初属吴郡。唐复属苏州。天宝十年(751) 移治马鞍山之阳,即今昆山市。宋政和三年(1113) 属平江府。元元贞元年 (1295) 升为昆山州。明洪武二年 (1369) 复降为昆山县,属苏州府。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1927年直属江苏省。1989年改设为市。
南朝梁大同二年 (536) 分信义县置,属吴郡。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昆山之北。《元和志》 卷25昆山县: “因县有昆山,故名。”陈属吴州。隋开皇九年 (589) 废,十八年 (598) 复置,属苏州,大业初属吴郡。唐复属苏州。天宝十年(751) 移治马鞍山之阳,即今昆山市。宋政和三年(1113) 属平江府。元元贞元年 (1295) 升为昆山州。明洪武二年 (1369) 复降为昆山县,属苏州府。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1927年直属江苏省。1989年改设为市。
见“柏台乌”。
官名。一名内谒者令。西汉属少府,掌宫内卧具帷帐,有丞。东汉以宦者为之,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属少府,有左、右丞各一人。官名,汉置,属少府,为内者长官,俸六百石,掌宫中布帐及诸亵物。左右丞各一人,从官录事一人,员吏十九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三
即武城。春秋申国地。在今河南南阳市北。
《左传.隐公元年》:祭仲向郑庄公进言,要他限制共叔段的势力,说:“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春秋时郑国大夫祭仲看出共叔段(郑庄公弟)有夺权的阴谋,向郑庄公建议要限制共叔段的权势,否则就像野生的杂草,滋生蔓延不易剷除。后
读音:Rngy历史上罕见复姓。《中国姓氏大全》 引《中国姓氏集》收载; 《姓氏词典》引 《姓解》亦收,未详其源。
宋方崧卿撰。其表分为五栏,首栏年份,次栏纪行,以下三栏,分别为赋、古律诗、联句;书序、表状、杂文;碑、墓铭、祭祝文。各栏只录篇名,不加考证。盖方氏本有《增考年谱》,考订文字,尽在谱中。此表只取简明而已。今《增考年谱》已佚,今传吕谱、程谱、洪谱中有按语若干条
【介绍】:隋末唐初京兆杜陵人。韦孝宽子。初仕隋,官陇州刺史。炀帝大业末,为民部侍郎。帝幸江都,津检校民部尚书,留守洛阳。李密来攻,拒之,兵败被囚。密败,归东都,深为王世充委遇。唐高祖武德初,诏征,授谏议大夫、太仆少卿,检校黄门侍郎,封寿光县男。出为陵州刺史
形容人瘦削。明代周祈《名义考》:“今人谓瘦甚曰‘如柴’柴,豺也。豺体细瘦,棘人骨立,谓之‘柴毁’,豺与柴通。”棘( ㄐㄧ j 亟):有父丧或母丧者的自称,意思是为丧亲哀戚而急的人。
十卷。清陈士珂撰。陈士珂字琢轩,湖北蕲水(今湖北浠水)人,乾隆丁酉(1777)举人。该书以《韩诗外传》为纲,取诸书互见者备录于左,相互印证。所录诸书,经部有《尚书大传》、《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彀梁传》、《春秋繁露》、《大小戴记》、《礼纬含义嘉》、《
官名。西晋、北朝与右外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右外兵曹长官。参见“右外兵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