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公
周朝后代姬常的封号。光武刘秀建武二年,封周朝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建武十三年又改封为卫公,位在三公上(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三公”条。
周朝后代姬常的封号。光武刘秀建武二年,封周朝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建武十三年又改封为卫公,位在三公上(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三公”条。
字廷采,沂(今山东临沂)人。成化进士。官登丰知县、两京御史。弘治十四年(1501)由南京鸿胪卿升右佥都御史,理两浙盐政。振荒浙江,奏行荒政十事,救活饥民甚多。十七年巡抚保定。正德元年(1506)引疾致仕。三年因事罢官闲住。六年起任山西巡抚、左右都御史、太子太保。在山西,
《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越王念复吴仇非一旦也。苦身劳心,夜以接日,目卧则攻之以蓼(音1io,一种味道辛辣的植物),足寒则渍之以水,冬常抱冰,夏还握火。愁心苦志,悬胆于户,出入尝之。”越王勾践为雪会稽之耻,苦身劳心,奋发图强。每当困倦时,就用蓼草刺激眼睛
又名虹城。北魏改贡城戍置,在今安徽五河县西五十二里东刘集镇附近。《资治通鉴》: 南朝陈太建五年 (573),“淮北、绛城及谷阳士民,并杀其戍主,以城降”。即此。胡三省注: “绛城盖虹县城,音同而字异。”
五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金吴澜、李福沂修,汪堃、朱成熙纂。昆山为县,始于梁代,自元代方升昆山为郡。清雍正三年(1725),分昆山之地置新阳县,于是有乾隆十六年(1751)张予介等修《昆山新阳合志》,道光六年(1826)张鸿等复修之,而此志称续志。体例一从旧志,其稍变异者
即春秋郑清邑。在今河南中牟县西。《水经渠水注》: 清池水 “出清阳亭西南平地,东北流径清阳亭南,东流,即故清人城也”。
即今湖南新邵县西石马江。《水经资水注》: 高平水 “出武陵郡沅陵县首望山,西南径高平县南,又东入邵陵县界,南入于邵水”。
【生卒】:1089——1142字善长,保安军(今陕西延安)德清砦人。起于行伍。建炎三年(1129),苗傅、刘正彦之乱,从韩世忠追击,擒正彦于浦城。绍兴四年(1134),金、伪齐合兵进犯,智擒金将,任同州观察使,旋授保顺军承宣使。十二年(1142),进保信军节度使。卒,赠检校少保。【生
清宣统元年 (1909) 升绥芬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在宁古塔城 (今黑龙江省宁安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宁安、牡丹江、海林三市及穆棱、东宁二县地。二年 (1910) 改名宁安府。清宣统元年(1909年)升绥芬厅置,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市,属吉林省。次年名宁安府。
四十卷。旧本题南宋宇文懋昭撰。内纪二十六卷,开国功臣传一卷,文学翰苑传二卷,杂录三卷,杂载制度七卷,许亢宗奉使行程录一卷。前有进书表,末署端平元年(1234)正月十五日,“而金已即在是月十日,相距仅五日,岂遽能成书进献?”(《四库全书总目》)作者自称“淮西归正人”
源见“圯桥进履”。指张良得到黄石公送他的《太公兵法》。唐杜牧《题永崇西平王宅太尉愬院六韵》:“授符黄石老,学剑白猿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