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同知
官名。简称“州同”详“州同”条。
官名。金元明诸代,诸州不设通判,而以同知为其副职。金制于节镇州置同知节度使,防御州置同知防御使事,刺史州置同知,分别为节度使、防御史、刺史之副。元制于上、中、下州亦各置同知,为上州州尹和中、下州知州之副。明制同知亦为知州之副。清代州县均设同知。府同知得单称为同知;州同知则简称州同,以与府同知相区别。参见“州同”。
官名。简称“州同”详“州同”条。
官名。金元明诸代,诸州不设通判,而以同知为其副职。金制于节镇州置同知节度使,防御州置同知防御使事,刺史州置同知,分别为节度使、防御史、刺史之副。元制于上、中、下州亦各置同知,为上州州尹和中、下州知州之副。明制同知亦为知州之副。清代州县均设同知。府同知得单称为同知;州同知则简称州同,以与府同知相区别。参见“州同”。
又作乞母泥河。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中游北支流比腊河。清康熙 《皇舆全览图》 作 “乞母尼河”。光绪 《吉林通志》 卷22: 奇穆尼河 “源出奇穆尼窝集,在毕瞻窝集东北三百里。……河南行百数十里,合西来一水,屈东南流百数十里,合北来一水,扬波南注,统成
一卷。清袁自超撰。袁自超字崧生,江苏上元(今江苏省江宁县)人。此书卷首有其兄袁汝超序,篇末有袁自超自跋。书中所解大多与蔡沈《书集传》立异,而又不便违功令,所以书名“翼传”。袁自超在“跋”中说:“义取其确,辞不欲烦”,袁自超以授徒为业,此书亦为了便于教课童蒙,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副长官,佐南院统军使掌南院从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
【介绍】:宋人。官至左班殿直。善画鱼虫草木禽兽,写生尤工。
四卷。明陈鎏(1508-1581)撰。陈鎏,字子兼,号雨泉,吴县(今江苏苏州市郊)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四川右布政使。陈鎏善书法,与祝允明、文璧先后各成一家。本集所载诗,自嘉靖壬辰(1539)至万历己亥(1532),计四十四年之作。篇什虽多,颇伤芜杂。前有岷王定耀序,言其
官名。隋初于太史曹置,四人,从九品下。掌观察天文。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至十人。唐沿置。高祖武德七年(624)废。肃宗乾元元年(758)为五官监候,定制三人,正八品下。宋置官而未除授。明朝钦天监置,称五官监候,三人,正九品,后减至二人。佐五官正推历法,定四时。子孙相承
《战国策.齐策二》:“楚有祠者(主持祭祀的人),赐其舍人(左右亲近人)卮(酒器)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馀。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
见“提塘官”。官名。清置,又称“提塘官”,多数省每省一人,也有两省一人的,由各省督抚选派武职一人(由兵部任用)驻京,掌传递部院等衙门与本省有关来往文书。见《清史稿职官一兵部》、《清会典兵部驻京提塘官》。
南宋都城。在今浙江杭州市。绍兴八年(1138)正式定都临安府,称行在所。以示不忘旧都汴梁而以此为行都之意。城区分为宫城和外城两部分。宫城又称皇城、大内, 在凤凰山东麓,周围九里,北起今凤山门,西至万松岭,东至侯潮门,南达江干。外城又名罗城,绍兴初年拓展后的城区范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序班”掌排列百官之班次。清初设,无定员。雍正六年(1728)定以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儒学生内考取。乾隆九年(1744)定为十二人,直隶六人,山东、山西、河南各二人。十七年裁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