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即除去名籍,贬为平民。被除名者,同时附加其他处分,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
官制用语,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三国志·魏书·方技·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名还家。”在唐宋两朝,为处罚犯罪官吏的方式之一,即除去官爵名籍,贬为平民。《唐律疏议三·名例》:“诸除名者,官爵悉除,课役从本色。”《疏议》曰“课役从本色者,无荫同庶人,有荫从荫例。”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即除去名籍,贬为平民。被除名者,同时附加其他处分,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
官制用语,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三国志·魏书·方技·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名还家。”在唐宋两朝,为处罚犯罪官吏的方式之一,即除去官爵名籍,贬为平民。《唐律疏议三·名例》:“诸除名者,官爵悉除,课役从本色。”《疏议》曰“课役从本色者,无荫同庶人,有荫从荫例。”
读音:Shnghu’r【综】 蒙古族姓。升豁儿意为海青,见《华夷评语》,内蒙古巴林右旗中、南部均有此姓(384)。
官名。即左千牛卫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千牛府置,旋改左千牛卫将军。
明泰昌初(1620) 为避光宗朱常洛讳改常州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武进县 (今江苏常州市)。辖境相当今江苏常州、无锡、江阴、武进、宜兴等市县地。清复名常州府。
《世说新语.德行》:“陈太丘诣荀朗俊,贫俭无仆役。乃使方元将车,季方持杖后从。长文尚小,载箸车中。既至,荀使叔慈应门,慈明行酒,余六龙下食。文若亦小,坐箸膝前。于是太史奏:‘真人东行。’”南朝.梁.刘孝标注引《续晋阳秋》(南朝.宋.檀道鸾撰):“陈仲弓从诸
宋朝吏人出官别称。宋制称吏人任满注授官员为出职。有年劳补官法专门规定吏人出职的办法。参见“年劳补官法”。
元初置,治所在今云南宜良县东。至元二十二年(1285)废。古县名。元初升大池千户置,治今云南省宜良县东。属中庆路。至元十三年(1276年)属宜良州。至元二十二年废。
①即《白云谣》。李群玉《九日陪崔大夫宴清河亭》:“不知瑶水宴,谁和白云篇。”参见“白云谣”。②晋左思《招隐诗》之一有“白云停阴岗”之句,陶潜《和郭主簿》诗之一有“遥遥望白云”之句,后因以“白云篇”指隐士诗作。郎士元《冯翊西楼》:“陶令好文常对酒,相招一和白
一作邵源镇。即今河南济源市西八十九里邵原镇。唐初置邵原县。寻废。明、清置巡司于此。在河南省济源市西北部。面积330平方千米。人口4万。镇人民政府驻邵原镇,人口 2900。因系周召公采邑,地处山间盆地,从召从邑,故名邵原。春秋名郫邵,汉为邵亭。1955年设邵原乡,1958年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见《甲申沧州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