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吏
秦汉县府小吏,相对长吏而言,地位低微,一般为秩百石以下,如斗食、佐史之属。
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师古注说:“《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俸十一斛,佐史月俸八斛也。一说斗食者,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汉书·宁成传》:“宁成,南阳穰人也。以郎谒者事景帝,好气,为少吏,必陵其长吏。”
秦汉县府小吏,相对长吏而言,地位低微,一般为秩百石以下,如斗食、佐史之属。
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县)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师古注说:“《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俸十一斛,佐史月俸八斛也。一说斗食者,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汉书·宁成传》:“宁成,南阳穰人也。以郎谒者事景帝,好气,为少吏,必陵其长吏。”
同“颠旭”。唐李白《草书歌行》:“张颠老死不足数,我师此义不师古。”
即今湖南邵东县驻地两市镇。原属邵阳县。清光绪《邵阳县志》卷3:由麦子坑向东,“十里至两头塘”。1952年置邵东县治此。
我国旧时所定正史《二十四史》中最前面的四部书。即汉代司马迁的《史记》,后汉班固的《前汉书》,南朝宋范晔的《后汉书》(唐以前称为“三史”),后来加上晋代陈寿的《三国志》,通称为“四史”。
吕温撰。见《吕和叔文集》条。
西汉置,属琅邪郡。当在今山东东南部。东汉省。
读音:Nylk清代满族姓氏,《中文大字典》收载,黑斤人,世居三姓地方。(按: 《姓氏词典》亦收,其注云: “为依兰 ‘三姓’ 之一。”误,“三姓”者,地名也,即今“依兰”县。)
金太祖子,钦宪皇后所生。熙宗时,追封沈王。
《书.尧典》:“放齐曰:‘胤子朱启明。’帝曰:‘吁!嚚讼,可乎?’……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孔传:“吁,疑怪之词……俞,然也,然其所举。”訏,同“吁”,叹词。后因以“訏俞”谓天子认可对官员的任命。唐李德裕《谢赐让官批答
唐.郑处晦《明皇杂录》:“刘晏以神童为秘书正字(注:官名,掌管校雠典籍,刊正文章),年方十岁,形状狞劣,而聪悟过人。玄宗召于楼中簾下,贵妃置于膝上,为施粉黛,与之中栉。玄宗问晏曰:‘卿为正字,正得几字?’晏曰:‘天下字皆正,惟朋字未正得。’”“朋字未正”,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