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驷院右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 (1694)设。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 (1694)设。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掌左司印,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民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设治局组织条例》规定,设局长一人,受省政府的指挥监督,处理本管
杂役名。辽朝宫中置,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充御帐、皇太后、皇后等帐杂役,掌饮酒、茶、水等事。例以著帐户充任。
在今贵州贵阳市北。《方舆纪要》卷121贵阳府“南明河”条下:“三水江在府北三十里。府西境之水派流而下,至此合流为一,东流合于清水江。即陆广诸水之下流也。”
读音:go yng高阳氏之后。(见《元和姓纂》)高阳氏之后。《吕氏春秋》:古辩士高阳魋。(见《通志氏族略以名为氏》)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掌印札萨克大喇嘛。次年,升总管京城喇嘛班第札萨克大喇嘛
即今新疆精河县北之艾比湖。《新唐书地理志》 北庭大都护府: “西林守捉,又经黄草泊。”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大铜钱、至大钱。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2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汉字。1文准至大银钞1厘,10文准大元通宝1文。依古例,与历代铜钱相参行用。四年,仁宗即位,以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掌炭下士二人,掌征收灰物、炭物于山泽之农。北周置掌炭中士,正二命;掌炭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同“闻鸡起舞”。唐杜甫《伤春》诗之五:“得无中夜舞,谁忆《大风歌》?”
见“曷苏馆”(16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