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膳郎中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郎中。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郎中。
源见“凤鸣朝阳”。指竹实。唐刘长卿《同郭参谋咏崔仆射淮南节度使厅前竹》:“开花成凤实,嫩笋长鱼竿。”
元置,在今广东陆丰县东。明改为驿。《方舆纪要》卷103海丰县“南丰驿”条:“县东八十里又有东海滘驿。”
《易.需》:“《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孔颖达疏:“若言云上于天,是天之欲雨,待时而落。所以明需,大惠将施,而盛德又亨,故君子于此之时以饮食宴乐。”后因以“需云”为君臣宴乐之典实。唐玄 宗《同二相已下群官乐游园宴》诗:“撰日岩廊暇,需云宴乐
二卷。明张炼(生卒年不详)撰。张炼,字伯纯,武功(今属陕西省)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官至湖广按察司佥事。著有《经济录》、《太乙诗集》等。此书共分上、下二卷,上卷论述捍御西北少数民族之计,皆为纸上陈言,其“远计”一篇中,以“坚壁清野为上策,而我之强弱,敌之
同“跕鸢”。指死于瘴疠之气。宋苏轼《闻正辅表兄将至以诗迎之》:“虽怀跫然喜,岂免跕堕忧。”
源见“鄂君被”。泛指男女欢爱之处。元 瞿智《和羲仲韵柬玉山》:“紫箫夜动黄姑渚,翠被风生越鄂船。”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西汉置,属汝南郡。治所在今安徽太和县东南。一说在今阜阳市北。《汉书地理志》 汝南郡细阳县: 唐颜师古曰: “居细水之阳,故曰细阳。细水本出新郪。” 西晋废。古县名。本战国钜阳邑,后讹为细阳,西汉置县,治今安徽省阜阳市北。因在细水之阳得名。属汝南郡。西晋废。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按年交清拖欠银两。五、依青海蒙古例,按季赴青海衙门领票易买粮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属九溪卫。治所即今湖南桑植县。后废。明置,治今湖南省桑植县。属岳州卫。清雍正七年(1729年)置桑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