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部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生卒】:?—1671【介绍】:清汉军正黄旗人。耿仲明长子,顺治八年袭封靖南王。镇广东。十七年,移福建。在镇工役繁重,民甚苦之。【生卒】:?——1671耿仲明之子。顺治初授世职昂邦章京,后袭父王爵。率军同尚可喜南下,平定广西、广东。营建藩王府于广州,以滥役、私税害民
清光绪八年 (1882) 置,属甘肃省。治所在喀什噶尔新城 (今新疆疏勒县)。辖境相当今新疆喀什、疏勒、疏附、岳普湖、阿图什、乌恰等市县地。十年 (1884) 属新疆省。二十八年 (1902) 升为疏勒府。清光绪八年(1882年)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直隶甘肃省。十年改属新疆省
在今江西安福县西。《明一统志》 卷56吉安府: 寅陂 “在安福县西四十里。横截卢水,下流达县前,溉田一万三千亩。宋治平初,知县黄中庸兴筑,至今民享其利”。
即今安徽滁州市西北五十里广卫。清光绪《滁州志》卷1之3:广武卫保有市。
即今浙江上虞市西南十四里蒿坝乡。《方舆纪要》 卷92绍兴府: 蒿坝在 “府东南八十里。以近蒿山而名。为台、绍二府必经之道”。
北宋置,属神泉县。在今四川安县南。后废。
满语官名。意为“宰相”、“中堂”、“大学士”。
在湖北浠水县东。《北齐书慕容俨传》:天保十年 (559),“将兵卫送萧庄,筑郭默、若邪二城”。《资治通鉴》: 南朝陈太建五年 (573) 十月 “甲午,郭默城降”。胡注: “晋氏不兢,刘、石强盛,郭默转徙而南,筑城以自保。故有其名。”(1)在今安徽省寿县西。相传因东晋咸和中
【介绍】:明末清初山东益都人,字正卿。明天启二年进士,官湖州司理。入清隐居不仕。曾辑编《广百川学海》。著有《齐茶牋》。
同“壶中天”。唐王起《赠毛仙翁》诗:“壶中世界青天近,洞里烟霞白日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