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稿官
清代每年秋季由朝廷派员会审外省死刑案件,各蚀察使和布政使参加,按察使称主稿官,主办拟定判决文书事宜。
繁体主稿官
拼音 zhǔ gǎo guān
注音ㄓㄨˇ ㄍㄠˇ ㄍㄨㄢ
词语解释
清代每年秋季由朝廷派员会审外省死刑案件,各蚀察使和布政使参加,按察使称主稿官,主办拟定判决文书事宜。
网络解释
- 主稿官
- 各省按察使和布政使参加,按察使称主稿官,主办拟定判决文书事宜。
繁体主稿官
拼音 zhǔ gǎo guān
注音ㄓㄨˇ ㄍㄠˇ ㄍㄨ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