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尹
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官名『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繁体京兆尹
拼音 jīng zhào yǐn
注音ㄐㄧㄥ ㄓㄠˋ ㄧㄣˇ
词语解释
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官名『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网络解释
- 京兆尹 (中国古代官名)
- 京兆尹是中国汉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主管今西安即其附近地区,在西汉时期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