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院
即宋之签书院事,位在枢密副使之下; 元时,宣政院﹑宣徽院﹑太常礼仪院﹑太医院等亦设有此职; 明时亦称都察院佥都御史为佥院。
繁体僉院
拼音 qiān yuàn
注音ㄑㄧㄢ ㄧㄨㄢˋ
词语解释
即宋之签书院事,位在枢密副使之下; 元时,宣政院﹑宣徽院﹑太常礼仪院﹑太医院等亦设有此职; 明时亦称都察院佥都御史为佥院。
网络解释
- 佥院
- 佥院,明朝官名。宋以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为枢密院长官,主持军事先。宋太平兴国四年(979),置签署枢密院事(后改签署为签书),简称签枢,亦称佥院,位次于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