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役流
唐刑律名。谓于流放的本刑外,加罚劳役。
繁体加役流
拼音 jiā yì liú
注音ㄐㄧㄚ ㄧˋ ㄌㄧㄨˊ
词语解释
唐刑律名。谓于流放的本刑外,加罚劳役。
网络解释
- 加役流
- 加役流不是流刑,是死刑的减刑,即流3000里,劳役3年,它是唐太宗贞观时期增加的刑种,作为对某些死刑的宽宥处理,一般流刑,到配所皆服劳役1年,而加役流则增加服役2年,故称“加役流”.
繁体加役流
拼音 jiā yì liú
注音ㄐㄧㄚ ㄧˋ ㄌㄧㄨ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