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
古代官名,明代称临时派遣到地方巡视和监督地方民政、军政的大臣,清代称掌管一省民政、军政的长官。
繁体巡撫
拼音 xún fǔ
注音ㄒㄩㄣˊ ㄈㄨˇ
词语解释
古代官名,明代称临时派遣到地方巡视和监督地方民政、军政的大臣,清代称掌管一省民政、军政的长官。
网络解释
- 巡抚
-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临时差遣,“巡抚”亦未成为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