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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杀人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后以“曾参杀人”比喻流言可畏或诬枉之祸。南朝 宋鲍照《谢随恩被原疏》:“繇臣悴贱,可悔可诬,曾参杀人,臣岂无过?”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这冤怎伸,硬叠成曾参杀人。”


主谓 比喻流言的可怕。语出《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之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清·孔尚任《桃花扇》:“这冤怎伸,硬叠成~。”※参,不读作cān。△贬义。多用于流言可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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