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国学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乌不乌,鹊不鹊

乌不乌,鹊不鹊

《战国策.韩策二》:“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指方术)所循(坚持顺行,此指问史疾研治哪门学问技术)?’曰:‘治列子圉(御)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王曰:‘正亦可为国乎?’曰:‘可。’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盗乎?’曰:‘可。’曰:‘以正圉盗,奈何?’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曰:‘请问楚人谓此鸟何?’王曰:‘谓之鹊。’曰:‘谓之乌,可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战国时,韩国的大臣史疾出使到了楚国。他在回答楚考烈王所提出的一连串的问题时指出:对于臣宰来说,治理国家最重要最宝贵的东西就是廉洁、胜任,就是要“正”。而“正”,首先必须“正”各级官吏。“御盗”可以以“正”,假如官吏们都能廉洁奉公,并能胜任职守,盗贼自然会减少或根绝。如果官吏们“乌不为乌,鹊不为鹊”,到处是渎职,干什么的不像干什么的,甚至什么都不干,那便给盗贼的横行提供了可乘之机,再谈“圉盗”,就只能是空话。

后以“乌不乌,鹊不鹊”常比喻干什么的不像干什么的样子,来讽刺官政或官僚体制的腐败无能。

猜你喜欢

  • 梅窝词抄

    一卷。清陈良玉(生卒年未详)撰。陈良玉字朗山,辽宁铁岭人。此书收词四十七阕。慢词居多,有清雅处,有精整处,有奔放处。皆宗法朱彝尊、厉鹗。观〔三姝媚〕、〔念奴娇〕、〔高阳台〕诸阕,即可知。要而论之,其词效朱、厉,然取法乎下;效南宋,取法乎中;效唐余北宋,取法乎

  • 高化

    【介绍】:宋真定人,字仲熙。少沉勇有力,善骑射。真宗即位,授御龙弩直双员都头。累迁天武右厢都指挥使、蜀州团练使。仁宗天圣六年夏大雨,命护汴堤,尽取典军夏守恩所积材木以塞堤,得无患,仁宗嘉之。积官至武安军节度使,知相州。时部有大狱已具,皆当论死,因疑之,遣移

  • 孟尝还珠

    源见“合浦珠还”。称赞地方官政绩卓著。唐李瀚《蒙求》:“孟尝还珠,刘昆反火。”

  • 关陇起义

    北魏末年敕勒族人胡琛和羌族人莫折大提先后领导的关陇地区人民大起义。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四月,胡琛自称高平王率众起义,为魏将卢祖迁所败,率部北撤。六月,莫折大提在秦州(今甘肃天水)自称秦王,聚众起义, 占领州城。遂遣部将卜朝(一作卜胡)攻克高平镇(今宁夏固原),杀魏

  • 通子守梨

    晋.陶潜《陶渊明集》卷三《责子》诗:“唯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晋诗人陶潜曾在《责子》诗中指出幼子通不爱读书,只喜欢吃梨与栗。后遂用为咏幼子之典。唐.李端《长安感事呈卢纶》诗:“梨教童子守,酒是远师供。”

  • 回回司天监令

    官名。明洪武元年(1368)沿元制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为长官,正四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令。

  • 曾葴

    字皙。春秋时鲁国南武城(今山东费城)人。曾参之父。孔子学生。曾侍立于孔子旁而言其志,希望能在暮春三月,与同学数人浴乎沂,风乎舞雩,詠而归。受到孔子嘉许。

  • 剜肉医疮

    同“剜肉补疮”。《明史.陶呈润传》:“是犹剜肉医疮,疮未瘳而肉先溃。”见“剜肉补疮”。

  • 香苏山馆诗集

    三十六卷。清吴嵩梁(1766- 1834)撰。吴嵩梁,字子山,号兰雪,江西东乡人。嘉庆年间举人,官由内阁中书改为贵州黔西州知州。嵩梁工诗,与黄景仁、翁方纲友善,深得袁枚佩服。诗沿袭六朝,规格则似唐代温庭筠、李商隐。著有《香苏山馆诗钞》。该诗集包括古体诗钞十七卷,今体

  • 吴菘圃年谱

    一卷。清吴璥(1747-1822)自述。吴璥字式如,号菘圃,浙江钱塘人(今余杭)。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进士,历任编修,侍讲学士,河南布政使、巡抚,河东河道总督,江南河道总督,刑部、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官。此谱自记至道光二年(1822年)七月初,谱中一生居河官时为多,故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