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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缊请火

汉.韩婴《韩诗外传》卷七第三章:“……臣里妇与里母相善。妇见疑盗肉,其姑(婆母)去之,恨而告于里母,里母曰:‘安(徐,慢)行。今令姑呼汝。’即束蕴请火去妇之家,曰:‘吾犬争肉相杀,请火治之。’姑乃直使人追去妇还之。故里母非谈说之士,束蕴请火,非还妇之道也,然物有所感,事有适可。……”又见《汉书.蒯通传》。

有人请匮生向曹相国(曹参)求情,荐举齐隐士东郭先生梁石君。这个“束蕴请火”的故事便是为说情、推荐所作的比喻。

“束缊请火”,本指把枲麻(不结籽的大麻)束成引火之物,向邻家讨火点燃。后因这个故事中,“束缊请火”之举,收到了感喻去妇之家,使去妇得以返还的效果,故后常以比喻推荐、说情,求助于人。唐.李德裕《积薪赋》:“时束缊以请火,访蓬茨于善邻。”(见《会昌一品集》别集一)


偏正 束缊,搓麻绳为引火物;请火,向邻家讨火点燃。比喻有求于人。语出《汉书·蒯通传》:“臣之里妇,与里之诸母相善也。里妇夜亡肉,姑以为盗,怒而逐之。妇晨去,过所善诸母,语以事而谢之。里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缊请火于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争斗相杀,请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妇。”唐·李德裕《积薪赋》:“时束缊以请火,访蓬茨于善邻。”△多用于借故求助于人。→借鸡生蛋↔自强不息。 也作“束缊还妇”、“束缊举火”、“束缊乞火”、“束蕴乞火”、“束蕴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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