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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宰社

指陈平分肉公平合理。后以此典比喻办事公平合理,有才干。陈平(?——前178年),阳武(今河南原阳东南)人,年少时家里贫穷,但喜欢读书,有理想抱负。有一次,乡里举行祭社聚会,祭社要用肉,祭社结束,祭肉就要分掉,大家推陈平主持分肉,陈平分肉很平均。街坊父老都夸奖说:“好,陈平分肉合理!”陈平说:“唉,将来假如我陈平有机会分天下财物,也会像分肉这样合理呀!”秦末,陈胜起义,立魏咎为魏王,陈平投魏王咎,为太仆(管舆马和马政),因说魏王不听,又受同僚排挤,离魏王,从项羽入关,任都尉(比将军略低的武官),不久,投刘邦,任护军中尉(尽护诸将)。楚、汉战争中,建议用反间计使项羽去谋士范增,并以爵位封地笼络大将韩信等,都被刘邦采纳。刘邦被匈奴围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西北),他出秘计,使刘邦脱险。汉朝建立,他封曲逆(治所今河北完县东南)侯,历任惠帝、吕后时丞相,吕后死,陈平与周勃等人定计,诛杀吕产、吕禄等,迎立汉文帝即位,任丞相。此典又作“陈平分肉”、“社肉必均”、“陈平社”、“曲逆宰肉”。

【出典】:

《史记》卷56《陈丞相世家》2052页:“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呼,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例句】:

唐·杜甫《社日两篇》:“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 唐·张祜《忆江东旧游》:“岁储虽自乏,社肉必均秤。” 金·李俊民《即事》:“谁能宰似陈平社,那免悲如宋玉秋。” 元·马致远《女冠子》:“陈平宰社,买臣负薪,相如沽酒。” 清·计元坊《励志诗》:“曲逆方宰肉,一乡已称善。”


【典源】《史记·陈丞相世家》:“里中社,(陈)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汉书·张陈王周传》亦载。

【今译】 汉代陈平少时家贫,但好读书,有抱负。有一次乡里举行社日聚会,轮到陈平主持,分肉食很平均。街坊父老都夸奖说:“真好,陈家后生主持分配!”陈平说:“唉,如果让我治理天下,也会像分肉这样啊!”陈平后仕汉,封为曲逆侯。

【释义】 后以此典称人办事公正合理,说明有大的才干。

【典形】 陈平分肉、陈平社、陈平宰社、曲逆宰肉、社肉必均、临俎有远意、割肉陈平。

【示例】

〔陈平分肉〕 唐 · 杜甫 《社日两篇》:“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

〔陈平社〕 清·李俊民《即事》:“谁能宰似陈平社,那免悲如宋玉秋。”

〔陈平宰社〕 元 · 马致远 《女冠子》:“陈平宰社,买臣负薪,相如沽酒。”

〔曲逆宰肉〕 清·计元坊《励志诗》:“曲逆方宰肉,一乡已称善。”

〔社肉必均〕 唐·张祜《忆江东旧游》:“岁储虽自乏,社肉必均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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