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杂艺》:“梁氏秘阁散逸以来,吾见二王真草多矣。”清.赵曦明注:“二王,羲之、献之也。”
东晋时大书法家王羲之和其子王献之合称为“二王”。后因为称道善于书法的典故。
唐.罗隐《寄酬邺王罗令公五首》:“书札二王争巧拙,篇章七子避风流。”此以“二王”比拟邺王罗绍威府中的文吏,说他们的书法艺术一个胜似一个。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杂艺》:“梁氏秘阁散逸以来,吾见二王真草多矣。”清.赵曦明注:“二王,羲之、献之也。”
东晋时大书法家王羲之和其子王献之合称为“二王”。后因为称道善于书法的典故。
唐.罗隐《寄酬邺王罗令公五首》:“书札二王争巧拙,篇章七子避风流。”此以“二王”比拟邺王罗绍威府中的文吏,说他们的书法艺术一个胜似一个。
读音:Htln【源】 纥突邻系居意辛山(在今内蒙古五原境)之部落,当以部为氏(60,70)。【变】 北魏时改为邻氏(7,12,27,60,70)。
古名五泻水。即今江苏江阴市南锡澄运河。《方舆纪要》卷25江阴县:运河“在城南。北引大江,由黄田港贯城而南,至县南十里,经蔡泾间,亦曰南闸,又曰下闸,……又十里至青肠镇,又南三十五里达五泻河,出高桥合无锡运河”。
喻指有英武气概的女子。汉代赵哗《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伍)子胥行,反顾,女子已自投于濑水矣。于乎!贞明执操,其丈夫女哉!”
明弘治五年(1492)置,属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北板岭乡永顺村。民国初属广西柳江道。1928年废入宜山县。
同“剪发待宾”。明徐渭《寿史母序》:“陶侃之母贫约无他营也,截发剉藁,以易其供,以给其秣。”
元至正二十二年 (1362) 朱元璋改西宁府置,治所在星子县 (今江西星子县)。其辖境当今江西星子、永修、都昌等县地。1912年废。本南康路,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改为西宁府,次年又改为南康府,属江西行省。治所、辖境同南康路。1912年废。
亭名,在今安徽省滁县西南。宋代欧阳修贬任滁州知州时,和尚智仙为他修建,因欧阳修自号醉翁,故名此亭为“醉翁亭”。欧阳修曾为此亭撰写了著名的《醉翁亭记》。
即今江西永丰县东南瑶田乡。清同治《永丰县志》 卷2: 瑶田市 “在二十八都,距城七十里”。
源见“聚沙”。把细沙堆成宝塔。比喻积少成多。晋戴逵《贻仙城慧命禅师书》:“是以不远潇湘,来仪沔陆。植杖龙泉,仍为精舍;回车马谷,即创伽蓝。凿岭安龛,讵假聚沙成塔;因山构苑,无劳布金买地。”冰心《再寄小读者》十三:“‘渺小’是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的,‘聚沙成塔,
官秩等级。西汉多指县级政府机构地位较高的属吏,如县丞、尉,称为长吏,授予铜印黄绶。东汉时中央政府机构令史之属、四百石和三百石长相的属吏丞、尉及障塞尉、诸陵校尉长等皆二百石。月俸三十斛。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用之。南朝宋公府属吏为二百石。陈制,七品之太子舍人,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