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稷
锷子。拜鸿胪少卿后,常以家财贿赂权贵。出任德州刺史时,为节度使李全略所杀。(,参见《新唐书》)
【生卒】:?—822
【介绍】:唐太原人。王锷子。历官鸿胪少卿。富有家财,尝作复墙洞穴,实金钱于其中。穆宗长庆间为德州刺史。节度使李全略图其财,因军乱杀之。
【生卒】:?—822
【介绍】:唐太原人。王锷子。历官鸿胪少卿。富有家财,尝作复墙洞穴,实金钱于其中。穆宗长庆间为德州刺史。节度使李全略图其财,因军乱杀之。
锷子。拜鸿胪少卿后,常以家财贿赂权贵。出任德州刺史时,为节度使李全略所杀。(,参见《新唐书》)
【生卒】:?—822
【介绍】:唐太原人。王锷子。历官鸿胪少卿。富有家财,尝作复墙洞穴,实金钱于其中。穆宗长庆间为德州刺史。节度使李全略图其财,因军乱杀之。
【生卒】:?—822
【介绍】:唐太原人。王锷子。历官鸿胪少卿。富有家财,尝作复墙洞穴,实金钱于其中。穆宗长庆间为德州刺史。节度使李全略图其财,因军乱杀之。
官名。秦、西汉为尚书令佐贰官,位次仆射。初置一员,成帝建始四年 (前29) 置四员,秩四百石。东汉改置左、右丞各一员,历代沿置。参见“尚书令”、“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官名,秦汉皆置,属少府,为尚书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初置一员,成帝置四员,东汉置左、右丞各一
二卷。宋吴淑(见《事类赋》)撰。此书所记道流、侠客、术士二十五人,各著小传,唐代二人,南唐二十三人。吴淑为徐铉婿,受其影响,亦颇喜怪语,离奇荒诞。但所记人与事,前史往往有之,并非杜撰。尤袤《遂堂书目》载此书作《江淮异人传》,疑为传写之误。《宋史》吴淑本传载此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仆寺龙厩丞置,仍为二员,从九品上。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四员,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一卷。明张纯(生卒年不详)撰。张纯,永嘉(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南康府知府。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认为“王制五祀”即为金、木、水、火、土,甚至将一些鬼怪不经之事引入卷中,均殊失醇正。有明刻本。
即今陕西沮河支流漆水河。《水经沮水注》: “铜官水又西南流径祋祤县东,西南流径其城南原下,而西南注宜君水。” 《清一统志西安府》“铜官川” 条引 《县志》: “同官川亦谓之同水,源出哭泉,自 (同官) 县北五十里,南流至县城东北与漆水合。”
【生卒】:?—903【介绍】:唐代小说家。范阳(治今河北涿州)人。进士及第。累迁兵部侍郎。天复元年(901)进左(一作右)谏议大夫,复拜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年(902)罢为太子少保,改吏部侍郎。三年(903)赐自尽。《新唐书艺文志三》著录《初举子》一卷,已佚。《文房四
儋(dn旦):同“担”。石(sh时,又读dn旦):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儋石:十斗为一石,两石为一担。常用来形容米粟为数不多。家无儋石,是说家中没有多余的粮食,形容生活贫困拮据。语出自《汉书扬雄传》。扬雄家产超不过十金(古代计算货币的单位),生活困乏,家中没有一石
即今广东南海市东平洲镇。明、清于此设五斗口巡司。在今广东省佛山市东平洲。明景泰三年(1452年)于此置五斗口巡检司。
在今浙江平湖市南胜利乡关廊。《清一统志嘉兴府一》:圣堂关“在平湖县东南十五里。元时市舶从乍浦海道入者,此为要津”。在今浙江省平湖市东南关廊。元代为商船从乍浦海道入内地的要津。清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