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珌
明末清初福建侯官人,字天玉,号星斋。明崇祯举人,清顺治中任安定知县。工诗,与王士禛交善。有《许铁堂诗钞》、《梁园集》。
明末清初福建侯官人,字天玉,号星斋。明崇祯举人,清顺治中任安定知县。工诗,与王士禛交善。有《许铁堂诗钞》、《梁园集》。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告死刑及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
在今湖北英山县北。《方舆纪要》卷26英山县:安集市“在县北四十五里。今为安集市铺”。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治所在兰陵县(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大业初废。唐武德四年(621) 复置,治所在丞县 (今山东枣庄市南旧峄县)。贞观元年 (627) 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兰陵县(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大业初年省。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枣庄市、苍山县一带。唐武
二卷。清黄模(详见《夏小正分笺》)撰。是书前后无序跋,《斋丛书》未刻。大致上《分笺》为正义,此为别义;《分笺》诠释全文,此则载有异义者,两者绝不相涉。如《分笺》斗柄悬在下,此则以前传盖记时也云之;《分笺》无采芑条,此则据《初学记》引增入;《分笺》主夫出火在九
?—1783清朝大臣。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蔑)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次子。初名色布腾多尔济,乾隆四年(1739),赐今名。教养于内廷,赐双眼孔雀翎。七年(1742),封辅国公。十年(1745),尚郡君,封多罗额驸。命御前行走。十二年(1747)兼管上
【介绍】:明福建光泽人,字师忠。万历间以恩贡为嘉兴府通判。能为民兴利除害。岁饥,发粟赈民,全活甚众。以直见忤,乞休。
读音:Huq【源】 彝族姓(375)。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五品。
读音:h ni【源】 匈奴单于之裔,归汉为何 奈氏,见《姓谱》(7,12,21,60)。【变】 一作〔何柰〕(7,12)。【人】 何奈虎,晋时幽州牧王浚之将(7)。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引 《姓谱》 云: “匈奴单于之裔,归汉为何奈氏”。一作 “何柰”。
《礼记.檀弓上》:“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覆,倒掉。醢,音hi,肉酱)。”孔子的学生子路,是孔悝手下的邑宰。他为了救孔悝,亲自冲到孔姬家中,被蒯聩手下的武士杀死。蒯聩把子路的尸体剁成肉酱。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