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留良案
清代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发现浙江吕留良所著诗文和日记,其中有激烈的夷夏之防等言论。吕留良早死,湖南曾静与弟子张熙,因受其思想影响,列举了雍正九条罪状,劝四川总督岳钟琪起兵反清。岳奏闻朝廷,将吕留良家属、师徒,以及其他与此事件有关的人员,一律治罪。主要人物死者戮尸,活者斩首,受牵连者或杀或流,或发配为奴,轻者亦受杖责。次年九月,清政府将吕、曾等所著之书及其言论和历次所下谕旨合编为《大义觉迷录》一书, 刊布学宫,颁行天下,以示警戒。
清代文字狱案之一。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发现浙江吕留良所著诗文和日记,其中有激烈的夷夏之防等言论。吕留良早死,湖南曾静与弟子张熙,因受其思想影响,列举了雍正九条罪状,劝四川总督岳钟琪起兵反清。岳奏闻朝廷,将吕留良家属、师徒,以及其他与此事件有关的人员,一律治罪。主要人物死者戮尸,活者斩首,受牵连者或杀或流,或发配为奴,轻者亦受杖责。次年九月,清政府将吕、曾等所著之书及其言论和历次所下谕旨合编为《大义觉迷录》一书, 刊布学宫,颁行天下,以示警戒。
见“曷苏馆”(1652页)。
烤鱼。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赫哲族地区。为旧时赫哲人保存鱼肉的方法之一。制法:搭好烤架,将洗净的鱼切成块或肉条、鱼披子放在架上,加火熏烤,干、熟后即成,然后储存备食。吃时,炒、炖、煎皆可,也可用开水泡了食用。拌入渔肉松,更香酥味美,赫哲人常将其给小孩
明洪武三年(1370)置,属永顺宣慰司。治所即今湖南古丈县西北田家洞。清改设巡司。后裁。明置,治今湖南省古丈县西北田家洞。属永顺宣慰司。后废。
【介绍】:金契丹人,本名移敌列。通契丹文及汉字。累官陈州防御使。因左丞相纥石烈良弼荐,改大理卿,被诏改定制条。乃取皇统旧制及海陵新令,通类校定,略其繁碎。书奏,诏颁行之。以临洮尹卒。本名移敌列,契丹虞吕部人。通晓契丹、汉字,为尚书省契丹令史。海陵王南伐,兼
即今福建莆田县北大洋乡。《清一统志兴化府》:大洋寨“在莆田县西北八十里万山中,东至福清,西至白沙,南至仙游,北至永福,地当冲要。明万历十七年,箐寇曾廷邦等啸聚为乱,未几就擒,置巡司。本朝乾隆五十四年裁”。在今福建省莆田市北。“东至福清,西至白沙,南至仙游,
源见“莼羹鲈脍”。表示思乡之情。唐杜甫《夜》诗之一:“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
字光远。咸通进士。从郑畋,擢为司勋员外郎、翰林学士。后拜户部尚书,以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刑部尚书。无它功,以病罢。【介绍】:唐人,字光远。懿宗咸通末进士。迁监察御史。佐凤翔节度郑畋幕府。黄巢入京师,畋拒其西向,倚之调军粮。黄巢败,畋再秉政,擢延昌为
见“马合木太”(183页)。
十卷。清吴庆坻撰。吴庆坻(约1839-1899),钱塘人,生平不详。该志出自《光绪杭州府志》,光绪五年(1819)知府龚嘉俊主持修撰,吴庆坻编纂,历十二年成稿,未曾刊刻,即告流失散佚。后杨复从杭州抱经堂书店购残稿五册,其中四册为此志,由是始传为吴氏之作。全志作四部编排,同
同“陇头水”。唐翁绶《陇头吟》:“陇水潺潺陇树黄,征人陇上尽思乡。”唐王建《陇头水》诗:“陇水何年陇头别,不在山中亦呜咽。征人塞耳马不行,未到陇头闻水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