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罗木咱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生卒】:?—1639【介绍】:明常州府武进人,字若木。钱一本子。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征授御史,巡按湖广,请给顾宪成恤典,争以湖广地为福王庄田,受神宗斥责。天启间,魏忠贤党劾春倚恃东林,削籍归。崇祯九年起为通政使,累迁户部尚书,疏请改折白粮,忤旨罢归卒。有《湖湘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等,从九品上;通八为乙第,从九品下。② 官名。北齐置
读音:x gng见《姓苑》。诸侯子弟居西宫者以为氏,如南宫之类。(见《姓氏考略》)历史上罕见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收载。《姓氏考略》注云:“诸侯子弟居西宫者以为氏,如南宫之类。”此以地为氏。
【生卒】:284—313【介绍】:即司马炽。晋朝皇帝。字丰度。武帝第二十五子。武帝太康十年,封豫章王。惠帝时诸王争乱,炽闭门自守。赵王司马伦篡位时曾被囚。永兴元年,立为皇太弟。即位后,东海王司马越专权。时匈奴刘渊、石勒之兵迭来攻扰。永嘉五年,刘聪破洛阳,帝被俘,
即今甘肃武都县城西侧旧城山。《元和志》卷39武州:“后魏平仇池,于仙陵山东置武都镇,宣武帝于镇城复置武都郡,废帝改置武州。”
【介绍】:五代吴时道士。姓名无考。自称为钟离(今安徽凤阳)人。《十国春秋》有传。《全唐诗补编续补遗》存诗2首。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
1847—187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同治三年(傣历1226年,1864),往游缅甸阿瓦,五年(1866)方回,继车里军民宣慰使职。至十三年(1874)得清廷批准,正式袭职。光绪二年(1876),为“绷匪”杀害(一说被其弟篡杀)。
清代内蒙古西部12驿站的土地。康熙三十一年(1692)始设。归化、萨禄庆、杜尔格、和林格尔、新店子、八十家子6站均在土默特旗境内;东素海、吉克素、巴彦布拉克、阿鲁鸟尔图、巴彦素海、察罕扎达该6站均在昭乌达盟境内。初每站有披甲兵丁50名,随拨游牧地供差,后兵丁有亡故,其
在今贵州黎平县南。《方舆纪要》 卷121黎平府潭溪司: 铜关铁寨山在 “司东二十里。山高峻,其上平广,可容千人。三面险绝,惟南有径可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