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引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原居漠北,后与乞伏氏、出连氏、叱卢氏同出阴山南徙。晋代与乞伏氏相随,先后居于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苑川(治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等地。约东晋初,乞伏述延(西秦创建者乞伏国仁曾祖)时,其首领斯引乌埿被封为左辅将军,奉命镇蔡园川。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以部为氏。原居漠北,后与乞伏氏、出连氏、叱卢氏同出阴山南徙。晋代与乞伏氏相随,先后居于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苑川(治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等地。约东晋初,乞伏述延(西秦创建者乞伏国仁曾祖)时,其首领斯引乌埿被封为左辅将军,奉命镇蔡园川。
【生卒】:1307—1375【介绍】:元明间无锡人,字彦清,号栖碧,以诗名于吴中。元末隐居不仕。有《黄杨集》。
【介绍】:一作《东方未明》。韩愈作于永贞元年(805)。韩醇对此诗的意旨作了分析,云:“此诗与《煌煌东方星》兴寄颇同,盖指顺宗即位,不能亲政,而宪宗在东宫之时也。时贾耽、郑珣瑜二相皆天下重望,王叔文用事,相继引去。此诗所以喻‘东方未明大星没’也。执谊、叔文初相
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所以有身分的君子对之都十分注意。【出典】:《礼记王制》
一名於中。在今河南西峡县东七里。《史记越世家》: 越王 曰,“商、於、析、郦、宗胡之地……”。《正义》: “ 《括地志》 引 《荆州图副》 云:邓州内乡县东七里於村,即於中地也。”古邑名。(1)即“於中”。(2)即“於商”。
官名。(1)北魏延和元年(公元432年)三月,改代令为万年令,属万年尹。(2)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万年二京县,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隋改称大兴县令。唐复为万年令,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织司长官,员一人,掌管全国纺织事务,并管理工匠。设小司织上士以佐其职,领弁工中士、织丝中士、织彩中士、织枲中士、织组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郑
【生卒】:?~835?【介绍】:字玄锡,行十八。吴郡(今江苏苏州)人,郡望冯翊(今陕西大荔)。元和初为拾遗,后累官至检校礼部尚书充平卢军节度使。曾为诗咏长安唐昌观仙女赏玉蕊花事,白居易、刘禹锡、元稹皆有和作,为一时韵事。《全唐诗》存诗2首,第二首或误作何兆诗,《全唐
即今安徽广德县西五十里誓节镇。《清一统志广德州》: 誓节渡 “在州西五十里。《旧志》:唐末黄巢之乱,土人张姓者率乡兵捍之,誓死不退,遂殁开溪,因名”。
读音:ch刍氏,见《姓苑》。本姓邹,去邑或为刍。(见《姓考》)楚君负刍之后,负刍失国,后人以为氏,又或李刍积者,以职为氏。(见《姓氏考略》)
读音:Rn《姓氏词典》 引 《隋书》 收载,其注称:“隋有髯多娄。” 未详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