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清文鉴
即“清文鉴”(2106页)。
即“清文鉴”(2106页)。
官署名。宋朝各州皆置,以录事参军主管,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录事参军的衙门。以录事参军为主官,原先只管民事,后来也兼管刑事。
【介绍】:明浙江象山人,字子长。博览群书,过目成诵,为文宏肆豪迈,诗更精诣,有汉唐风格。嘉靖十一年进士。值慧星变,慷慨上书,直声震辇下,授中书舍人,奉诏谕南北直隶诸郡,所司率按惯例致贿,一无所受。累官湖广参政,而以亢直忤巡按御史,被劾免官。
【生卒】:?——1721名礼。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康熙六十年,丈夫被前妻家人打死,自杀以殉。
读音:Hlbs【源】清蒙古八旗姓。世居察哈尔(23,63)。 【人】瑚拉巴斯叟色,清镶蓝旗人,世居察哈尔,清初从征明有功,赐巴图鲁号,授佐领(23)。清代蒙古族姓氏。《清通志氏族略》收载。清初,蒙八旗之镶蓝旗人叟色,即姓此氏,世居察哈尔地方。
【介绍】:清江苏通州人,字紫华,号六雨。贡生,官江苏安东训导。工画,所作写意花卉,各有奇趣,墨具五色。兼善山水。年八十余,犹能登山吟啸。有《六雨诗钞》。
【介绍】:唐渤海人。中宗时为大乐丞。睿宗先天末为右补阙。中书舍人崔沔荐其自代。玄宗时官至吏部侍郎。又曾任监察御史、户部员外郎等职。
在今广东珠海市 (香州镇)。《元丰九域志》 卷9: 新会县有 “金斗” 盐场。《方舆纪要》 卷101香山县: 金斗场 “在县南百五十里。地名濠潭,即宋金斗盐场也。今废”。
官名。隋置,掌外国使者所贡献的财物。
北魏置,治所在赵兴郡定安县 (今甘肃宁县)。西魏废帝三年 (554) 改为宁州。
见《亢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