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立之
见郑立。
见郑立。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从六品下。元朝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下,称保全郎。见《金史百官一》。
在今江苏吴县西南,洞庭山之支岭。南宋范成大 《吴郡志》 卷15: “鼋头山,一名鼋山。在洞庭山之东麓,有石闯出如鼋首,相传以名。一山皆青石,温润光莹,扣之琅琅有金玉声。浙西碑石与压砌缘池,皆取此石而出。” 又引韦应物 《鼋头山神女歌》云: “鼋头之山,直上洞庭连青
谓红、紫以间色夺朱。比喻以邪夺正。《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邢昺疏:“此章记孔子恶邪夺正也。恶紫之夺朱也者,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也。”亦作“红紫乱朱”。汉 赵岐《〈孟子〉题辞》:“孟子闵悼尧、舜、汤
同“蝶魄”。宋陆游《新寒小醉睡起日已高戏作》诗:“栩栩蝶魂闲自适,绵绵龟息静无声。”
唐武德四年 (621) 置,属桂州。治所即今广西兴安县。明曹学佺 《广西名胜志》 卷1: “临源者以地临湘、漓二水之源也。” 因名。大历三年(768) 改为全义县。古县名。唐武德四年(621年)析始安县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属桂州。大历三年(768年)改名全义县。
亦名庐山。即今江苏溧水县东南二十里东庐山。《寰宇记》卷90引山谦之《丹阳记》云:“溧水县西八十里有庐山,与丹阳分岭。俗传严子陵结庐于此。或云山形似庐舍,因以为名。”《舆地纪胜》卷17谓之东庐山。即江苏省溧水县东南东庐山。秦淮河南源出于此。
在今福建平和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99平和县: “河上溪在县 (旧治在今县西南九峰镇) 东南。亦出大峰山。或云,大峰之支麓有旗山,水源出焉。流为西林溪。又南为云霄溪,即漳浦县漳江之上源也。”
源见“盲史”。指左丘明。清龚自珍《辨仙行》:“侧闻盲左位颇尊,姬 孔而降三不湮。”
明代中期河北农民起义。河北地区是明朝统冶中心,皇室和勋贵在这里广占庄田,农民土地大都被他们侵占。同时,明朝在京畿实行强令民户寄养官马的政策,按岁征驹,种马若死或孳生不足数,养马户需要赔补。明朝人认为“江南之患粮为最,河北之患马为最”。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
官名。商朝天子六府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郑玄注:“司货,丱人也。”孔颖达疏:“司货,六也。于周为丱人。言矿器未成者也。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守禁。以时取之,以供器物。金玉曰货,故称货人。”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