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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述闻

三十二卷。清王引之撰。王引之生平事迹见“广雅疏证补正”。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曰:“国朝王引之撰。伯申之父怀祖著有《广雅疏证》一书,于声音文字训诂,一以贯之;而其治经也,诸说并列,则求其是;字有假借,则改其读;其所为说,俱见于《广雅疏证》中。伯申即本《疏证》所诠,及平日所闻于其父者,旁征曲喻,证明其说,日积月累,遂成此帙,故曰《经义述闻》。”王引之自序曰:“引之过庭之日谨录所闻于大人者以为圭臬,日积月累,遂成卷帙。既又由大人之说,触类推之,而见古人之诂训有后人所未能发明者,亦有必当补正者,其字之假借,有必当改读者,不揆愚陋,辄取一隅之见,附于卷中,命曰《经义述闻》,以志义方之训。”是书对《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大戴礼记》、《礼记》、《左传》、《国语》、《公羊传》、《穀梁传》、《尔雅》诸书详加考辨,驳正汉唐旧注凡一千七百六十一条。附有《春秋名字解诂》、《太岁考》和《通说》各两卷。《通说》各条,或考辨名物源流,或申发训诂条例,或发明假借,十分精审。王氏父子之学一是以声音通训诂,一是实事求是不主一家。王氏父子学养深厚,又能掌握正确的治学方法,故其成就卓著,《经义述闻》为“王氏四种”之一,其价值素为学者所尊崇。阮元《经义述闻序》曰:“《经义述闻》一书,凡古儒所误解者,无不旁征曲喻,而得其本义之所在。使古圣贤见之,必解颐曰:吾言故如是,数千年误解之,今得明矣。”《郑堂读书记》曰:“然其为书,有《九经古义》之精核,而更加详明;有《经义杂记》之详明,而更加精核;当与《潜研堂文集》《答问》数卷方轨并驾,未知其孰先孰后矣。”是书凡两千零四十五条,皆摘经句为题而解释之,或关乎校勘,或关乎训诂,或关乎制度,或关乎文例等,如卷五“终风且暴”条曰:“家大人曰:《终风篇》‘终风且暴’,《毛诗》曰:终日风为终风。《韩诗》曰:终风,西风也。此皆缘词生训,非经文本义。终犹既也,言既风且暴也。《燕燕》曰: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北门》曰: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小雅·伐木》曰:神之听之,终和且平。《甫田》曰:禾易长亩,终善且有。《正月》曰:终其永怀,又窘阴雨。终字皆当训为既。既终语之转,既已之既转为终,犹既尽之既转为终耳,解者皆失之。”是书卷首引之自序作于嘉庆二年(1797年)三月二日,书当于此时完成。阮元序作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序云:“嘉庆二十年南昌卢氏宣旬,读其书而慕之。既而伯申又从京师以手订全帙寄余,余授之卢氏,卢氏于刻《十三经注疏》之暇,付之刻工。”可证此书刊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为南昌卢宣旬所刊。道光七年(1827年)十二月京师寿藤书屋重刊。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据道光七年本重刊。初刊本为十五卷,道光七年本折为三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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