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介绍】:宋福州人,字孟高。初以入粟补吏。钦宗靖康时金人犯边,被檄戍楚州,至昭信县,遇金兵奋战死,州赖以全。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参议院事。
比自己年长一倍的人,就待他像父亲一样;比自己年长十岁的人,就待他像哥哥一样。语出《礼记.曲礼上》:“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明.天然痴叟《石点头.玉箫女再世玉环缘》:“使君分付儿子道:‘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
【介绍】:杜甫于大历五年(770)秋于潭、岳间舟中作。大历五年四月,潭州(今湖南长沙)发生臧玠之乱,杜甫去衡州,本拟去郴州依其舅父崔伟,夏阻水耒阳。此时又回舟北归,可能是新任湖南观察使辛京杲已平息臧玠之乱。诗中述写了自己身老途穷可悲的愁苦状况,颂扬了观察使及诸亲
【介绍】:韩愈作。见《同水部张员外籍曲江春游寄白二十二舍人》。
《黄帝出军决》:“〔黄帝〕伐蚩尤……到盛水之侧,立坛祭以太牢,有元龟衔符从水中出置坛中而去。黄帝再拜稽首受符,视之乃所得梦符也,广三寸,长一尺,于是黄帝佩之以征,即日禽蚩尤。”后遂用作称颂帝王顺应天命之典。南朝 梁张正见《御幸乐游苑侍宴》诗:“凤下书丹篆,
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清一统志太原府》:东庄水堡“在太原县南八里。周二里。因晋水为濠,甚险固”。
【生卒】:1032—1095【介绍】:宋邓州穰县人,字彦履。仁宗嘉祐间进士。初为峡州司户参军,历知宿州,提点京西南路刑狱,京西转运使,终知曹州。居官治民以严称,尤能察盗贼,凡有盗捕而不获,人皆曰非兢不可。有《边防议》及文集。
【生卒】:1405—1483【介绍】:明苏州府长洲人,字惟清。正统四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弹劾持大体,不讦人私。累官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兴学重教,有“教人与治人不同,贵在随材成就,毋强以文辞”之语。年六十致仕。有《侗轩集》。
信陵君的门第。亦泛指官高而礼贤好客之家。皇甫曾《送王相公赴幽州》:“渔阳在天末,恋别信陵门。”参见“信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