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涯西汉书议
十二卷,旧本题为明张邦奇撰,实际上是根据霍韬的旧本增修而成,兀涯即是霍韬的别号。张邦奇,字常甫,鄞县(今浙江奉化县)人,宏治乙丑(1505年)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谥文定,《明史》有传。《兀涯西汉书议》一书都是摘取西汉之事编次年月,先录《汉书》原文,而附以评断,多引明代故事以证得失。经奏御之书,每条标为臣案的部分,大概是霍韬的原文,有别标为侍郎臣张邦奇曰的部分,则是张邦奇续修之文,此书有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十二卷,旧本题为明张邦奇撰,实际上是根据霍韬的旧本增修而成,兀涯即是霍韬的别号。张邦奇,字常甫,鄞县(今浙江奉化县)人,宏治乙丑(1505年)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谥文定,《明史》有传。《兀涯西汉书议》一书都是摘取西汉之事编次年月,先录《汉书》原文,而附以评断,多引明代故事以证得失。经奏御之书,每条标为臣案的部分,大概是霍韬的原文,有别标为侍郎臣张邦奇曰的部分,则是张邦奇续修之文,此书有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通事人为乞万真。” 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书名。明谭希思撰。4卷。首全图,次各土司分图,每图各附图说,凡78篇。系作者官蜀时命布政司官属取全蜀土司土府裒集而成。是研究四川土司的珍贵史料。有万历二十六年(1598)刻本。原书仅存卷三,藏于台湾省。北京图书馆善本组有此书缩印胶卷,称著者为苏希。
指商代始祖契。传说契由玄鸟降生,故名。张说《享太庙乐章光大舞》:“玄王贻绪,后稷谋孙。”
官名 。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勋卫府置,员十人,秩比宣德郎。选勋臣贤德之后及太中大夫、正任团练使、遥郡观察使以上官之弟亲属充任。五年罢。参见“勋卫府”。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竹书纪年》卷上:“〔十四年卿云见,命禹代虞事〕帝乃再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精华已竭,褰裳去之。’于是八风循通,庆云丛聚……舜乃设坛于河,依尧故事。”此记上古尧、舜相继禅让帝位之事,后因以“褰裳”为帝王让位的典故。《旧唐书.苏安恒传》:“岂不思虞舜
官名。东晋、南朝置。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下设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较简。官名。隋设此官,负责在关卡渡口检察商旅禁物及逃亡背叛者。《隋书食货志》:“都西
北宋置,属长汀县。在今福建长汀县西南八十里。《元丰九域志》 卷9及 《宋史地理志》汀州长汀县皆载有拔口银务。北宋置,在今福建省长汀县西南。属长汀县。《元丰九域志》卷九汀州长汀县及《宋史地理志》汀州长汀县皆载有此银务。
又作“朝庭”。①帝王议政之所。《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庭,便便言,唯谨尔。”邢昺疏:“朝廷,布政之所。”②指天子。《后汉书王允传》:“朝廷幼小,恃我而已。”李贤注:“朝廷,谓天子也。”1、天子皇帝接受朝见和处理政事的地方。《论语乡党》:“孔子于乡党,恂恂
鹞、鹰:都是凶猛的鸟。比喻为人刚直严峻。典出晋崔洪事迹。崔洪事迹见“挽弩自射”条。洪为人严正,晋武帝司马炎时为御史治书。有个叫冯恢的,其父为弘农太守,欲将己爵位传其少子冯淑。其父死,冯恢回籍居丧,佯装喑哑,使其弟冯淑袭爵。后冯恢以服阙开始为博士祭酒,散骑常
官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典宾曹长官。东晋公督府沿置。南朝宋罢。官名,见“公府典宾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