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北魏平城宫殿堂。在今山西大同市北。《南齐书魏传》 载:太武帝“所居云母等三殿,又立重屋,居其上”。此云母殿疑即《魏书太祖纪》 所载之“云母堂”。
1、县属吏的总称。县长官的属吏,分职任事,佐长官治县,这些属吏,总称为县佐。秦以前县佐吏有丞、尉、县司马、县司空等;秦汉时更加完备,有丞、尉、诸曹掾史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五百石
【生卒】:1619—1695【介绍】:清满洲正白旗人,字毅可。本姓姜,世居山东莱州都昌。崇德七年归旗,继正白旗包衣佐领李西泉,改姓李。顺治四年,选拔八旗人才,授长芦运判,累擢安庆知府,康熙间历河南按察使、福建布政使,调浙江,官至广西巡抚。
官名。北魏诸公府、将军府属官,一说即“墨曹参军”。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介绍】: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
四卷。清刘岳云撰。刘岳云,江苏宝应人。光绪进士。官户部主事,江西司员外郎。是书为光绪中刘岳云任官户部时所作。书前有其自序和王文韶序。是书依据各该管所造之册,将部库出入及各省出入的数字列出总表,并附注出入奏案,其编制缜密、详细、明了,是考察清代经济的重要著作
【生卒】:1220—1285【介绍】:宋元间杭州仁和人,字谦甫,号清溪。年十八入大涤山学道,宋末主太一宫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授崇道冲应清真大师、洞霄主席,十九年兼领太一宫。
在今甘肃安西县东一百三十里双塔堡东。《清一统志安西州》: 窟窿河 “源出土葫芦沟,西北流至双塔堡入苏赖河。内多大穴,深不可测,畜产误入,即不能出”。
①东汉马防所筑索西城,北魏于此置赤水县,属临洮郡。治所在今甘肃岷县东北。《水经河水注》:“洮水又东北流,屈而径索西城西, ……俗名赤水城,亦曰临洮东城也。”北周废。②隋开皇八年(588)置,属合州。治所在今四川合川市西北一百余里。一说在今铜梁县西北安居河边。《元
公元九世纪中叶西迁回鹘之一支。亦称高昌回鹘、北庭回鹘、和州回鹘、阿萨兰回鹘。其辖境东达哈密,西至库车,南抵于阗,北越天山。首府位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东哈喇和卓)。国王称阿萨兰汗,意为狮子王(后改称亦都护),冬住高昌,夏居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破城子)。主要从事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