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山人集
十八卷。明汪少廉(约1544年前后在世)撰。汪少廉,字古矜,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以布衣终其身。著有《汪山人集》。其集第一卷为赋,第二卷至十六卷为诗,末二卷为杂文。诗于分体中又各有分类,名目繁细。每类中又注编年于其下,虽详尽却也显得过于琐屑。其诗音节高亢,而神理不具,往往失之因袭。其《边愤》一诗,朱彝尊《明诗综》收录。《四库全书总目》称,“少廉诗,终不出少陵诸将蹊径。”今观其集,果如此言。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八卷。明汪少廉(约1544年前后在世)撰。汪少廉,字古矜,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以布衣终其身。著有《汪山人集》。其集第一卷为赋,第二卷至十六卷为诗,末二卷为杂文。诗于分体中又各有分类,名目繁细。每类中又注编年于其下,虽详尽却也显得过于琐屑。其诗音节高亢,而神理不具,往往失之因袭。其《边愤》一诗,朱彝尊《明诗综》收录。《四库全书总目》称,“少廉诗,终不出少陵诸将蹊径。”今观其集,果如此言。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清雍正三年 (1725) 置,属和硕特部。在今青海泽库县城附近。《清史稿地理志》 南右翼中旗: “牧地当鲁察布拉山之西。东至库克乌松,南至齐克特尼诺尔,西至僧克图木齐,北至库克乌松西山。”
指孟尝君遇到危难,被门客能为“狗盗”、“鸡鸣”的人救出之故事。后以此典比喻宽量待人,必得好报;又比喻不管地位多么低下之人,只要有一技之长就会有用场,办成事。孟尝君,即田文,战国时齐国宗室,袭承父亲田婴的封邑薛(今山东滕县南)地,因称薛公,号孟尝君。被齐湣(mn
二十四卷 宋何溪汶撰。何溪汶字号、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是书凡二十四卷。成书于南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是诗歌评论和诗歌作品合集。卷一为“讲论”与“品题”二目;卷二至卷十为按时代选录的汉至宋的诗歌四百余首,并间有各家评论;卷十一至卷二十为“杂编”,录诗四百首;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与武臣将军等同班,代旧前、后、左、右四将军。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南朝陈拟第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为爪牙大将军,则较此职进一阶。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晃合丹、晃忽坛、晃兀摊、黄忽答等。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之子晃豁坛后裔组成。原由察剌合、蒙力克(明里)父子率领依附蒙古孛儿只斤部也速该(成吉思汗之父)。也速该去世,孛儿只斤衰落后,投靠札只刺
同“高阳酒徒”。唐杜牧《张好好诗》:“尔来未几岁,散尽高阳徒。”宋范仲淹《三醉石》诗:“巍巍八仙坛,上有三醉石。怜此高阳徒,如乐华胥域。”按,范例“高阳徒”,喻指醉石。
明洪武九年 (1376) 置,属辽东都司。治所在今辽宁海城市。清顺治十年 (1653) 改为海城县。明洪武九年(1376年)置,治海州故城(今辽宁海城市)。属辽东都司。后废。
又作塔空巴日。即今西藏那曲县西南一百八十里桑丹康桑。《清一统志西藏》 载: 萨木坦冈札山 “在蓬多城东北一百八十里”。
即谷和县。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西南。《旧唐书地理志》、《寰宇记》卷81作“谷利县”。
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家贫寒,事姑以孝道。盗起,焚舍抢掠,远近逃避。姑病重不能行走,侯氏号泣于姑侧。盗至,侯氏宁死不从,受伤倒沟中,盗去,渐苏醒过来。后夫与姑俱亡,子幼,其父母劝其改嫁,侯氏宁可贫苦以抚养其子,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