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龙坑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 (1372) 改养龙坑宿征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息烽县北养龙司乡。清以后废。
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养龙坑宿征等处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息烽县北养龙站。属贵州宣慰使司。清属贵阳府。后废。
明洪武五年 (1372) 改养龙坑宿征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息烽县北养龙司乡。清以后废。
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养龙坑宿征等处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息烽县北养龙站。属贵州宣慰使司。清属贵阳府。后废。
在今陕西长安县西北。其地发现新石器时代及西周文化遗址。
官名。(1) 汉朝乌孙国置。据 《汉书西域传》,乌孙国职官有“大监二人”。职掌不详。(2) 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事。有宫内大监、文绣大监、典禀大监等。孝文帝改定内官时,作司、大监、女侍中三官视二品,也可因其劳绩为一品,或卒后赠第一品。辽、金、元时又有秘书大监
匈奴官名。屠耆为匈奴语“贤”,汉人因称左贤王,为单于手下最高官职。匈奴尚左,故常以太子任之。一般统率万余骑,居单于东方,最为大国。下各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官属,以管理辖地军政事务。十六国时后赵、前秦等国沿置。仇池氐杨氏亦自称此
犹相提并论。汉 贾谊《过秦论上》:“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梁启超《立宪政体与政治道德》:“然正以权限严明故,故行政部有莫大之威权,非他种政体所可同年而语。”见“同日而语”。汉贾谊《过秦论上》:“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
【生卒】:446—494字文明,刘怀珍子。初为宋王国常侍,齐时历齐郡太守、西阳王左军司马。嫡母崔氏及兄子为北魏所俘,自后不听音乐,并倾产私赎。及还,以父爵让与兄子。(,参见《南史》)【生卒】:446—494【介绍】:南朝齐平原人,字文明。刘怀珍子。齐高帝建元初任齐郡太守
身属乐户,养继母恭敬。河东郡人为其上书求表彰。(,参见《北史》)
官名。五代始置,宋因之。为军一级统兵官。迁补则遥领刺史,再迁为厢都指挥使。武官名。五代时军已为厢以下的军事编制单位,各军均以都指挥使为统兵官。宋承五代之制,在厢之下设军,其指挥官有都指挥使与都虞侯各一人。都指挥使别称军主。辽南面诸军与北面边防军中,军的指挥
见“酒课提举司”。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酒醋榷酤之事。置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二人,从六品;副提举二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二人,司吏五人。后省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其他员额如故。
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唐朝置五员,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左藏库副使,隶太府监。
一卷。宋陈亮(1143-1194)撰。陈亮字同甫,南宋思想家,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学者称龙川先生。自幼超颖,才气纵横,喜谈兵事。绍熙四年(1193)中进士第一,官至建康军节度判官,未赴即卒。隆兴初上中兴五论,不果,即力学著书。主恢复,反对和议,曾多次上书,遭当权者忌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