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
爵位的五个等级。《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爵位的五个等级。《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官名。汉朝太仆所统车府令副贰,置一员。三国为九品。东晋、南朝皆置,隶尚书省驾部,梁、陈为车府署次官。北魏亦置。北齐、隋、唐、宋,皆为太仆寺车府署次官,隋朝置二员,从九品下,唐朝置一员,正九品下; 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官名,汉置,为车府令之副,属太仆,佐令掌
1621—1683清初青海东科尔寺高僧。藏族。顺治三年(1646)赴西藏,从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受近圆戒。在哲蚌寺朝拜五世达赖,蒙赐文书于青海多卡尔(亦译丹噶尔)地方修建噶丹曲科林寺。九年(1652),在噶尔塘玛库措摩拜谒第五世达赖喇嘛。康熙四年(1665),赴内地,被康熙帝赐予曼殊
《论语.为政》:“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后以“犬马之养”为供养父母的谦词。宋王安石《上宰相书》:“故辄上书阙下,愿殡先人之丘冢,自托于管库,以终犬马之养焉。”偏正 供养父母却不敬不孝,就像饲养狗和马一样。语本《论语为政》
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相如与卓文君私奔,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挥,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杜甫《醉时歌》:“相如逸才亲涤器,子云识字终投阁。”
二十卷。明林熙春(约1598前后在世)撰。林熙春,字志和,别号仰普,龙溪(今福建龙海)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授巴陵令,擢户部给事,转礼部、兵部,历太仆寺卿,晋户部左侍郎,卒谥忠宣。事迹俱详郭之奇撰传。此编首为《掖垣疏草》一卷,乃官给事中时所上奏疏,
在今福建清流县西南。明嘉靖 《清流县志》 卷2: 渔沧隔山 “在县西南罗村里,其峰峭绝”。
①西汉惠帝四年 (前191) 置,属河南郡。治所在今河南伊川县西南。东汉改为新城县。②南齐改新兴县置,属新宁郡。治所即今广东新兴县。南朝梁复名新兴县。古县名。(1)南朝齐以新兴县改名,治今广东省新兴县。属新宁郡。梁复改为新兴县。(2)即“新城县(1)(2)”。
官名。秦二世二年 (前208),二世皇帝以宦官赵高任之,居宫中用事,代行丞相职务。秦汉中丞相仅此一见。官名。秦始皇设左、右丞相,为百官之长,佐皇帝处理军国大事。由中官(宦官)任丞相者,称中丞相。《史记李斯列传》:“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
源见“博浪飞椎”。刺客在博浪沙以铁椎狙击秦始皇,故以“沙椎”指其事。清黄景仁《荆轲故里》诗:“市筑怜同伴,沙椎付后生。”
清政府为了吸收汉族地主参加政权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即在内阁,规定大学士满汉各二员,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在六部,规定尚书满汉各一员,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在地方上,知府以下的官吏则主要以汉族地主分子来充当,以建立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但中央和地方主要权力仍掌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