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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不逃刑

《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

晋悼公知道魏绛杀死了他弟弟扬干的车夫后,大为震怒,就对羊舌赤说:“会合诸侯是很光荣的事,可是扬干却受到处罚,这是极大的污辱,我一定要杀死魏绛。”羊舌赤回答说:“魏绛不会背叛国君,他赤胆忠心,即是犯了错误也不会逃避,他会主动来请罪的,不必派人去杀他。”果然,魏绛来了,他呈上一封奏章之后,欲拔剑自刎,幸亏土鲂、张老劝阻才没自杀。晋悼公看完魏绛的奏章后,才知道扬干在曲梁乱了行阵,影响会盟,按军法当斩,魏绛只得处死扬干的车夫以示军规。晋悼公转怒为敬,特地对魏绛加以赏赐,并提升为新军副将。后以“有罪不逃刑”为赞颂忠正有节之臣的典故。

《后汉书.党锢列传.李膺传》:“后张俭事起,收捕鉤党,乡人谓膺曰:‘可去矣。’对曰:‘事不辞难,罪不逃刑,臣之节也。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将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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