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官署名。北齐置,属司州,设令、丞。
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资治通鉴》:北魏孝昌三年(527),宝寅自称齐帝,都督长史毛遐与鸿宾“帅氐、羌起兵于马祇栅以拒宝寅”。
南朝梁.孙柔之《瑞应图》曰:“玉马者,瑞器也,王者清明笃贤则至。”(据《初学记》卷九引)《文选》卷四十南朝梁.任彦升(昉)《百辟劝进今上笺》:“是以玉马骏奔,表微子之去。”唐.李善注:“《论语比考谶》曰:‘殷惑女妲己,玉马走。’宋均曰:‘……玉马,喻贤臣奔
见“灵和殿”。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营操防及稽查等事宜。
【介绍】:西汉人。汉中关下卜师。老寿百余岁。相传与酒家老妪骑龙上华阴山仙去。
【介绍】:见刘媛。
【介绍】:西晋陈留襄邑人,字伯舆。卫臻孙。晋惠帝时,汝南王司马亮辅政,以为尚书郎。曾为左思《吴都赋》作序及略解。
官名。①战国赵国置,掌选官举贤。《史记赵世家》: “荀欣侍,以选练举贤,任官使能”,“为中尉”。②秦、西汉初统兵武职名称,后遂常置,又称备盗贼中尉。位列九卿,秩中二千石。职掌京城治安执法,管理中央武库,兼领左右京辅兵卒,戍卫京师,或亦发兵卒远屯边塞。属官有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