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路总管府
见“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117页)。
见“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117页)。
一卷。意大利艾儒略(详见《万物真原》)撰。《四字经》是一部撰述耶稣教类之作,全书体例仿《三字经》,历述天主教理及其经文传说,是为启蒙者诵读之本。书后附有李奭于1663年时作跋,初刻于崇祯十五年(1642)。有土山湾印书馆重刻本。
一卷。孝经后录一卷。孝经或问一卷。孝经余论一卷。清张叙撰。张叙字凤冈,江苏太仓(今江苏常熟)人。是书首有宋寿屏序及张叙自序。经文遵注疏本,刊去标目画为十三章。共分为四支,第一支即首章,为全书体要;第二支含第二、三章,发明首支;第三支包括第四至第九章,探源并进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属九溪卫。治所即今湖南桑植县。后废。明置,治今湖南省桑植县。属岳州卫。清雍正七年(1729年)置桑植县。
源见“王尊叱驭”。形容极险之路。宋陆游《闲咏》:“危途九折浩无津,晚幸收身作散人。”
指范蠡。范蠡春秋时仕越为大夫,故称。鲍溶《淮南卧病闻李相夷简移军山阳以靖东寇感激之下因抒长句》:“教闻清净萧丞相,计立安危范大夫。”参见“范蠡”。
夫益州别驾许延被李骧杀害,李骧欲逼以为妻,不屈被杀。
在今天津市宝坻县北三十里。《方舆纪要》卷11宝坻县:王甫营,“官军巡戍处”。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
二卷。明刘大夏(1436-1516)撰。大夏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成化进士。历官兵部主事、福建参政、广东、浙江布政使。弘治六年(1493)黄河决口,以右副都御史督理治河,功成,升为户部左侍郎。后督理宣府兵饷,总制两广军务,皆有政绩,迁兵部尚书,因遭刘瑾迫害
元末明玉珍改南平綦江长官司置,属播州。治所即今四川綦江县。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四川卷: 綦江县以綦江 (水) 为名。明洪武中改属重庆府。《明史神宗纪》: 万历二十七年(1599),“杨应龙陷綦江”。即此。民国初属四川东川道。1928年直属四川省。在重庆市西南部,南邻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