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捕掾
官名。汉朝为郡县掾吏,主收捕盗贼事。晋朝亦置。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捕盗贼事。《汉书·张敞传》:“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注:“师古曰:贼捕掾,主捕贼者也。”其后,晋沿置。《晋书·职官志》:“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贼曹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狱小史、狱门亭长、都亭长、贼捕掾等。”
官名。汉朝为郡县掾吏,主收捕盗贼事。晋朝亦置。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掌捕盗贼事。《汉书·张敞传》:“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案验。”注:“师古曰:贼捕掾,主捕贼者也。”其后,晋沿置。《晋书·职官志》:“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主簿、录事史、主记室史……贼曹掾史、兵曹史、吏曹史、狱小史、狱门亭长、都亭长、贼捕掾等。”
《宋史.文彦博传》:“〔文彦博〕与富弼、司马光等十三人,用白居易九老会故事,置酒赋诗相乐,序齿不序官。为堂,绘像其中,谓之‘洛阳耆英会’,好事者莫不慕之。”后以“洛阳耆英会”指老人聚会以诗酒怡情悦性。宋吴泳《满江红.寿范潼川并序》词:“君不见洛阳耆英会,花
汉.赵晔《吴越春秋.夫差内传》:“吴王闻子胥之怨恨也,乃使人赐属镂之剑。……子胥伏剑而死,吴王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之器,投之于江中。……子胥因随流扬波,依潮来往,荡激崩岸。”伍子胥因忠谏含冤而死,尸投江中,化为涛神,随钱塘潮往来,朝暮乘潮,以观吴国之败亡。
【生卒】:1758—1825【介绍】:清广东龙门人,字敬跻,号桂苑。乾隆拔贡,官甘肃秦州三岔镇州判,兼管军粮盐茶,为官廉洁。道光间调安西马莲井州判。有《卧雪轩诗略》。
【介绍】:清新安人,寓居芜湖,初名,字雨金,又字羽京。工画,自山水人物花鸟虫鱼兰竹等无不工,尤长画石。能于瓜子上画十八罗汉。
在今四川金川县东一百五十里。《清一统志懋功厅》: 索乌山 “乾隆四十一年平定金川,大功告成,奉旨与甲索山、金川河并致祭,列入春秋祭典”。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草场出纳之事。
一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山东栖霞人。平生著述颇多,主要有文集十二卷,笔录六卷,《证俗文》十八卷,《宋琐语》一卷,《尔雅义疏》十八卷,《易说》十二卷等。《颜氏家训校记》为懿行随笔手校于程荣本之眉端,其后遗失,未能成书。民国十年(1921),阳城田
清乾隆四十一年 (1776) 置,属懋功厅。在今四川金川县南河西乡。
源见“怀蛟”。形容文笔出众。唐骆宾王《冒雨寻菊序》:“字中蝌蚪,竞落文河;笔下蛟龙,争投学海。”
唐.白居易《长庆集》十九《紫薇花》诗:“独坐黄昏谁是伴?紫薇花对紫薇郎。”唐开元元年(公元七一三年)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为紫微令,中书舍人为紫微舍人。取天文紫微垣为义。於省中植紫薇花,故又有紫薇省之称。唐白居易曾为紫微侍郎。故后常以代指中书令、中书舍人